沙特阿拉伯在食品产品标签上使用“质量等级”的要求

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通告)
编号:1/251201/FS-CIR-001-V


主题:关于在食品产品标签上使用“质量等级/质量分类”表述的通知

日期:2025年12月4日(对应 10/06/1447 Hijri)

 

鉴于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管理局在保障食品产品安全与质量方面的职能,及为持续监督和管控市场上本地与进口食品产品的展示与流通,管理局特此强调如下事项:

一、 所有在食品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产品“质量等级”或“质量分类”的食品生产商与进口商,必须确保所标注的等级或分类符合经批准的技术法规与规范要求,并须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证明文件:

  • 对于进口食品:在申请放行时随附由管理局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出具的批次符合性证书(Shipment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以证明进口食品包装标签上所记载的“等级/质量分类”属实。
  • 对于本地生产的食品:提交由管理局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负责检测活动的机构)出具的技术分析报告,以证明本地食品标签上所记载的“等级/质量分类”属实。

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六(6)个月,若未遵守本通告规定,管理局将依法采取一切监管措施。

 

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管理局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名单:(此处)

https://www.sfda.gov.sa/ar/informationlist/65465

感谢各方为公共利益所作的配合与响应。

 

参考信息

https://www.sfda.gov.sa/ar/node/52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