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脱咖啡因(无咖啡因)和酒类联名产品新的标识要求征求意见

2025年11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MFDS)以行政预告形式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订告示(草案)(食品药品安全处公告第2025-448号),并依据《行政程序法》第46条启动公众意见征集程序。

 

本次修订针对现行《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食品药品安全处告示第2025-60号,2025年8月29日发布)中的部分标示要求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咖啡脱咖啡因标示条件及酒类协作产品的标签标示规则。

 

根据草案内容,韩国拟调整“脱咖啡因(无咖啡因)咖啡”的判定与标示标准,由现行以“咖啡因去除率不低于90%”作为判断依据的方式,修订为以原料咖啡豆中残留咖啡因含量为判定标准。具体而言,使用经脱咖啡因处理的咖啡豆作为原料,且以咖啡豆固形物为基准,咖啡因含量不高于0.1%的产品,可在标签上标示为“脱咖啡因(无咖啡因)”或“使用脱咖啡因(无咖啡因)咖啡豆”。

 

草案新增了针对酒类联名产品的标签标示要求。具体而言,若酒类产品在制造或加工过程中,使用了与非酒类食品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商标、标识、标志,或采用了可能导致消费者将其误认为普通食品的容器或包装设计,则该酒类产品必须在主展示面明确标示其酒类属性。相关标示应以“酒”或“酒类”等字样呈现,文字须置于边框内,与背景颜色形成明显区分,且字体大小不得小于20号字,以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

 

意见征集期限截至2026年1月6日。

 

根据草案拟定的实施安排,本次《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修订告示原则上拟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正式施行前已制造、加工或进口的食品,可在其消费期限内继续销售。与咖啡脱咖啡因标示相关的修订条款,允许相关主体在正式施行前提前适用;涉及放射照射标示及表5(食品添加剂名称调整)的条款,则自修订告示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KOR/25_07989_00_x.pdf

https://eping.wto.org/en/Search/Index?countryIds=C410&viewData=G%2FTBT%2FN%2FKOR%2F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