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血糖生成指数(GI)测定及标识国家标准草案

北京,3月18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已发布《食品血糖生成指数(GI)测定及标识》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拟为全国范围内的GI检测方法及标识要求建立统一框架。

 

该草案标准整合了三项现有标准,形成了全面的监管依据,包括ISO 26642:2010《食品——血糖生成指数的测定及食品分类建议》、WS/T 652-2019《血糖生成指数测定方法》(中国卫生行业标准)以及T/CNSS 012-2019《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识规范》(中国团体标准)。

 

核心技术条款

1. 受试者选择标准

草案明确了受试者的纳入与排除标准。具体而言,草案规定了年龄和体重指数(BMI)要求,并排除了胰岛素抵抗稳态模型评估(HOMA-IR)≥2.5的个体。

2. 质量控制要求

为确保GI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草案明确了定量变异限度:实验室血糖测定的变异系数(CV)应小于3.6%,受试者空腹血糖的变异系数(CV)不超过5%,个体参考食物试验的变异系数(CV)不超过30%。

3. 可利用碳水化合物的定义

草案明确了“可利用碳水化合物”的范围,将抗性淀粉、膳食纤维(如菊粉、低聚果糖)以及部分糖醇(如赤藓糖醇)排除在该范畴之外。

 

GI分类标准

草案制定了明确的GI分类标准:低GI定义为≤55,中GI设定在特定范围之内,高GI设定在特定阈值之上。

 

标识要求

1. 适用产品类别

GI标识仅适用于特定类别预包装食品,包括谷物及谷物制品、乳制品以及草案中规定的其他特定类别。

2. “低GI”声称的双重要求

对于拟标识为“低GI”的产品,草案提出双重要求:其GI值必须达到规定阈值(≤55),且需符合指定的营养素含量限制。

3. 营养素阈值(附录E)

草案对部分营养素设定了明确限值,包括脂肪、饱和脂肪和钠。对于部分食品类别,还规定了膳食纤维的最低含量要求。以饼干为例,草案明确:脂肪≤25克/100克、饱和脂肪≤10克/100克、钠≤400毫克/100克、膳食纤维≥3克/100克。

 

草案规定,GI值必须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且检测需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开展。此外,受测产品的配方和加工工艺必须与市售产品保持一致。

 

草案指出,产品配方若发生任何变化,可能需要重新测定GI值;所有GI标识均需遵循草案规定的标准化格式。

 

目前,该标准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收集各领域反馈。

 

参考资料

https://www.chinanutri.cn/tzgg_6537/tzgg_102/202603/t20260318_315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