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预告修正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草案

发布日期:2026-03-31 

近日,卫生福利部发布公告,预告修正《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抗生素及其代谢物多重残留分析》草案。

本次修正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办理,修正机关为卫生福利部。

《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抗生素及其代谢物多重残留分析》修正草案总说明及修正草案对照表见附件。

本案同时刊登于本部网站“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规草案”网页、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公告信息”下“本署公告”网页及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https://join.gov.tw/policies/)。

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的,可在本公告刊登公报的次日起60日内陈述意见或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联系人:徐聘用副研究员

(四)电话:(02)27877718

(五)传真:(02)26531764

(六)电子邮件:hanyi@fda.gov.tw

(七)网页: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业务专区”下“研究检验”的“检验方法咨询信箱”网页(http://analmal.fda.gov.tw/)

 

参考资料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