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正式发布了《食品召回与销毁管理条例》(Peraturan Badan Pengawas Obat dan Makanan Nomor 22 Tahun 2025),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了2017年发布的同名条例。
一、背景与目的
新条例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BPOM 于2024年12月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并在2025年7月完成公众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听取了行业、学术界及消费者的反馈。最终,BPOM 于2025年9月发布正式版,明确了食品召回与销毁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更新内容
- 扩大适用范围:涵盖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原料、包装材料及标签等。
- 召回分类:根据风险程度,将召回分为三类(I类、II类、III类)。
- 召回类型:明确区分强制召回和自愿召回。
- 销毁程序:规定详细的销毁流程,包括监督与文档管理要求。
- 追溯要求: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参照国际标准。
- 公众披露:对I类召回产品,要求在24小时内公开披露。
- 处罚措施:增加罚款、暂停营业执照及吊销服务许可等措施。
-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高风险召回案例的监督。
三、企业应对建议
- 更新内部召回及销毁操作程序(SOP)。
- 加强产品追溯与文档管理系统建设。
-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法规合规性。
- 为召回成本、技术升级及潜在处罚做好预算规划。